文章名稱 | : | 政府當局就有關香港就室內煙花匯演作出的規管提交的文件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知 |
日期 | : | 2009-02-03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 規管戶內製造煙火效果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議員有關本港規管在戶內製造煙火效果,尤其是規管在娛樂場所製造煙火效果的相關規定。 背景 2. 最近,泰國一所夜總會發生致命火警,有關火警據報是由戶內煙花表演引起,議員對該宗火警深表關注,並要求我們提供有關下列事項的資料: (a) 本港規管在戶內進行煙花燃放的相關規定;以及 (b) 防止類似事件出現的相關措施。 煙花燃放和煙火燃放 3. 煙花燃放和煙火燃放有顯著分別。在香港,前者受《危險品條例》(第295章)規管,後者受《娛樂特別效果條例》(第560章)規管,而兩者分別由不同部門監管。鑑於煙花屬於非常危險的物品,燃放煙花的活動只可戶外進行,戶內不得燃放煙花。因此,本文件將會集中討論戶內製造煙火效果的規管工作。 煙火物料的規管 4. 使用煙火物料製造特別效果(包括在戶內燃放煙火),由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影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