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庫
文章名稱 : 新高中中國語文── 校本評核結合學習 提高評核效度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評核發展部經理 林漢成
地區 : 香港
行業 : 教育
文類 : 介紹
日期 :
網址 :
文章預覽 : 新高中中國語文 ── 校本評核結合學習 提高評核效度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評核發展部經理 林漢成 (明報於2009年1月23日節錄及轉載此原文) 2007年度的香港中學會考開始,中國語文科分階段施行校本評核。到了2009年,校本評核已全面推行,所有學校都要呈交校本評核分數,分數計算入全科總成績,比重佔全科總分15%。香港中學文憑中國語文科的公開評核,無論必修或選修部分,都設有校本評核,而選修部分更全以校本評核來評量考生的表現。必修與選修部分的校本評核合共佔全科總分20%,其中必修部分佔8%,選修部分佔12%。 校本評核是指在日常教學中,由學校任課教師來評核學生的表現,並把分數計算入公開評核成績內。引入校本評核的主要理念,是把評核的範圍由試場擴展至教室內外,利用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所進行的多次課業來合理地評估他們的學習成果。由任課教師評核學生在學習過程的表現,除了可以提供更為可靠的評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