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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逃稅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香港金融管理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金融及保險活動
文類 : 通告
日期 : 200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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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本局檔號:B1/15C 致:所有註冊機構   行政總裁 敬啟者: 逃稅 最近逃稅及銀行保密的課題在國際社會備受關注,二十國組織呼籲對避稅天堂採取行動,而各國財長亦點名批評他們認為蓄意便利逃稅的地區。 香港政府在財政司司長於2月份發表的預算案演詞中宣布,將會在本年度提出立法建議,使香港有關交換稅務資料的安排與國際標準看齊。此舉讓香港能擴大其避免雙重課稅協議的網絡,對維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有重要作用。 同時,認可機構必須審慎處理其與客戶的關係,切勿蓄意或明知而協助及教唆客戶進行非法逃稅活動(或故意對客戶的非法逃稅活動不予理會)。當然,認可機構亦 不應該以其或由其運作的計劃為可為客戶提供逃稅便利來作推廣,或透過獎勵(無論是派付花紅或以其他方式)推動員工進行有關活動。 相信面對經濟下滑,利用非法途徑以減少稅項,包括蓄意向稅務當局隱瞞資產的情況會有所增加。因此認可機構應提高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