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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政府當局就更換緊急救護車的事宜提供的補充資料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保安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專用書信
日期 : 200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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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本函檔案: SBCR 1/2366/02 Pt.7 電話號碼: 2810 3948 來函檔案: CB2/PL/SE 傳真號碼: 2868 9159 香港中區 昃臣道8 號 立法會大樓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秘書 ( 經辦人: 蘇淑筠女士) 蘇女士: 更換緊急救護車 在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七日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 上, 委員討論消防處更換緊急救護車的事宜。現將委員於會上 要求提供的補充資料載述如下: ( 1 ) 釐定更換救護車時間表的評審準則 釐定更換救護車的評審準則包括車齡、維修費用、行車 哩數、更換成本和車輛狀況。 ( 2 ) 政府轄下特別用途車輛的種類、數目及更換準則 根據政府物流服務署( 物流署)所提供的資料, 政府轄下 特別用途車輛是指除可載客及/ 或載貨外, 還裝設附屬 設備以執行特定工作的車輛。物流署把緊急救護車視為 特別用途車輛。截至二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