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09-10-14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 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国发〔2009〕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5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全国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各地区、各行业涌 现出一大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模 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他们是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优秀代表。为彰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进一步 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国务院决定授予739个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 号,授予749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模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