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09-03-19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 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办函〔2009〕3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无锡市是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 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无锡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有重点地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 逐步把无锡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社会和谐、生态良好,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622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以调整、改造、挖潜为主,逐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