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庫
文章名稱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地區 : 內地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通告
日期 : 2008-12-10
網址 :
文章預覽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8〕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 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新年)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1 月25日至31日放假,共7天。其中,1月25日(星期日、农历除夕)、1月26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一)、1月27日(星期二、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 节假日,1月31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