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介紹 |
日期 | : |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下称“《公约》”)于1993年1月13日开放供签署,1997年4月29日生效,目前有188个缔约国。《公约》是第一个全面 禁止、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具有严格核查机制的国际军控条约,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包括化学武 器在内的一切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支持《公约》的宗旨和目标。中国积极参加了《公约》的谈判,并于1997年4月25日加入《公约》,是《公约》的原始缔约 国。中国积极支持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工作,认真履行《公约》义务。 1.履约机构 中国设立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即国家履约机构),负责全国的日常履约事务,还建立了省市级履约机构,形成覆盖全国、管理有效的履约体系。 2.履约立法 中国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 学品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