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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公安部消防局出台《公安消防部队士官选取“六不准”》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地區 : 內地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1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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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公安部消防局出台《公安消防部队士官选取“六不准”》 作者 : 来源 : 公安部消防局 时间:2010-10-20 自去年在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推行士官选取公推公考公选制度后,日前,公安部消防局又出台了《公安消防部队士官选取“六不准”》(以下简称《六不准》),这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部队党风廉政建设、推动部队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 《六不准》 规定:一是不准违反程序、规定时限选取士官;二是不准未经培训、降低标准选取士官;三是不准突破编制员额比例、预留指标选取士官;四是不准违规调动、随意 调换岗位选取士官;五是不准插手干预基层士官选取工作;六是不准在选取士官中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先行采取停止执行职务、调离 原岗位、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措施,查实后依法依纪给予党政纪处分;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公安部消防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