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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公安消防岗位资格制度规定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地區 : 內地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規章
日期 : 200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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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公安消防岗位资格制度规定 作者 : 来源 : 公安部消防局 时间:2008-07-28 第一条 为提高公安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地履行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消防机构全体干部。 第三条 公安消防岗位资格是从事消防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指挥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未取得公安消防岗位资格的,不得从事消防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指挥。 第四条 公安消防岗位资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报考三级公安消防岗位资格的人员,应掌握基本的消防业务知识、消防法律法规和灭火救援等方面的知识。 (二)报考二级公安消防岗位资格的人员,应熟练掌握和运用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业务知识,具备胜任消防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组织指挥工作的能力。 (三)报考一级公安消防岗位资格的人员,应熟练掌握和运用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业务知识,具备处理消防监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