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东莞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新办法征求意见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新聞稿 |
日期 | : | 2010-09-27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东莞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新办法征求意见 2010-09-27 11:15:00 南方日报网络版 在试行了3年后,《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做出了修订。昨日,记者从环保局了解到,新的《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 该修订征求意见稿已经全文公布在中国东莞网和东莞市法制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有关部门表示,书面意见可在2010年9月30日 前以传真、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东莞市鸿福路99号13楼市法制局,邮政编码:523888,传真:22831352,电子邮箱:dgsfzj@163.com。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将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详细阐述,表明四类情况可进行举报:不经过环保部门已验收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超标排放废 水;擅自拆除、闲置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废水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