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國服務網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零售、進出口貿易 |
文類 | : | 公告 |
日期 | : | 2008-12-31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8号 2008-12-31 为保证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以下简称2008年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三公”原则,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各上市公司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应遵照本公告要求,切实做好2008年年报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上市公司应遵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年报准则》)(证监公司字〔2007〕212号)等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做好2008年年报披露工作。 上市公司应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各项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好2008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 具有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