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广交会撤展展品集货申报工作须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網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零售、進出口貿易 |
文類 | : | 規章 |
日期 | : | 2011-01-05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广交会撤展展品集货申报工作须知 发布日期:2011-01-05 一、展品集货区位置 展品集货区设置如下:第一、二、三展期撤展日,在不影响车辆停放的情况下,临时在展馆A区南停车场绿化带对出5米宽的空地、B区南停车场、展场南路和C区南(北)路靠展厅一侧空地设置展品集货区,统一由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客户服务中心(下称客服中心)划分。 为最大限度减少展馆A、B区南北广场车道阻塞,保证撤展车流进出畅顺,客服中心将视现场情况需要,在第二、三展期撤展日扩大展馆集货区域,将6.0、8.0户外展区空地划为集货区。 提示:第二、三展期撤展日,大会届时会考虑将车身长度9.6米以上的货车统一安排在A区北广场有序停放,请各展品运输商听从调度。 二、展品集货点安排原则 客服中心原则上除按展品运输商的车数、车身长度、立方数/件数和计划完成装车的时间,分配集货区位置外,还将遵循以下原则: (一)经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