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漢語的處置式只有「把」和「將」。經過多年的演變,現代漢語的處置式只剩餘「把」, 至於「將」則只保留在書面語,但個別方言,例如粵語,口語尚保留「將」的用法。另一方面,隨社會的發展,衍生出另外兩個處置式標記:「拿」和「給」。當中尤以「拿」最為盛行,似乎有取代「把」的趨勢。
「把」的表現句式為:把+名詞詞組+動詞詞組,其所涉及的受事對象通常是有標的,也即是有指定對象,可在這受事對象前加上指示代詞「這」或「那」,例如:把那位先生請過來。以往「把」可作動詞用,但在現代漢語已失去其動詞功能。它不可以搭配時態助詞:、了和過,更不以重疊使用。把字句有三種意義:處置、認同和給予。例如:把作業交了(處置);把它當作偶像(認同);把財產捐給慈善機構(給予)。
後期發展出來的「拿」,幾乎都可以替代「把」。基於「拿」尚保有動詞身份,故其選擇自由度較「把」更高,例如:拿我的說話作耳邊風;拿學生作擋箭牌。其表現句式較「把」更為複雜:拿+名詞詞組+動詞+名詞詞組+動詞詞組,例如:他們拿我作呆瓜看待。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拿」並不是動詞,只在表示處置的意味,例如:你拿我沒辦法。「把」不能代替它。
「給」和「把」的性質不一樣,它既可以是動詞:我給他一疊鈔票;也可以是處置式:我給他搞糊塗了。因此,其組合方式也有差異:+(名詞)+動詞。在大部分的處置式情形下,該受事名詞可以省略的,但條件是要有足夠的語境支援,例如:大雨把他的鞋子都給弄濕了。這句的「給」是介詞,它的後面實際上省略了代詞,該代詞是指句子的施事者──大雨。
總括而言,被動式和處置式,兩者相同之處是更動受事者位置,把受事對象提升至動詞前面。然而,被動式是強調受事者,處置式是強調施事者對受事者的影響。
詞性的演變需要經過長時期的考驗,不斷蛻變。誠如被動式和處置式,由於尚處語法化或稱蛻變的階段──可以是動詞,更多時候是被動或處置式的標記,其撲朔與迷離的特質,仍然需要依靠語境作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