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運作弄 聖人無奈

與學生閒談時,發現他們年紀雖輕,卻也信命。對考試的結果、戀情的發展,就業的前景,都會向黃大仙或相士詢問一番。其實「命」之概念,自古已有,但不同時期都有不同意義,是個很值得探討的題目。

「命」的觀念,早見於西周,與「令」字僅為一文之異形。《說文》解「令」為「發號也」,解「命」為「使也,從口從令」。阮元的《經籍纂詁》也以「令也」、「制令也」、「使也」、「政令也」來說明「命」字。高田忠周的《古籀篇》就明確指出:「令命,古元一字,初有令,後有命,而兩字音義皆同,故金文尚互通用也。」可見「命」為「令」之重文。

作惡多端 會有天罰

《尚書》中多言「天命」,指出上天具有制裁人間、賞善罰惡的意志,如:「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尚書.湯誓》),「商罪貫盈,天命誅之」(《尚書.泰誓》),意謂統治者若作惡多端,上天便會派人討伐他。

 

周代以前,統治者往往以為天命會無條件地支持他,但夏、商政權的更迭,令周人明白了「天命靡常」,統治者不一定永遠得到天命的祝福。周人認為如要得到上天的眷佑,就得以德配天,故提出「皇天無親,唯德是輔」(《尚書.蔡仲之命》)的想法,明確表示人的德行可換來上天庇佑,「福善禍淫」的天人關係亦因此而建立。

由於人的行為可左右上天的意志,天命逐漸變成人可以掌握的規則,天命背後的人格神意義轉趨淡薄,繼而在東周末年出現的,乃是「命運」的觀念,如《詩經》中就有「實命不同」、「實命不猶」(《國風.召南.小星》)之說。換言之,當有意志和有目的性的「天命」觀念消退後,人便以「命運」這觀念來解釋人無法把握,卻又經常左右人生的盲目力量。

孔子之時,就對「命運」與「天命」有更深的體會,如《論語》記載道:「伯牛有疾,子問之,自牖執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 (《雍也》)伯牛以德行著稱,卻身染惡疾,孔子慨嘆這就是「命」的安排。朱熹註解此話時,說:「命,謂天命。言此人不應有此疾,而今乃有之,是乃天之所命也。」可見「命」有「天命」、「命運」之意。

對「命」的類似理解亦可在《憲問》篇看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孔子表示,理想之道的實行,也得受命運的限制,人面對這種種限制時,往往顯得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