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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建築工地安全實務手冊5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發展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規章
日期 : 200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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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第4 章 安全使用、處理、存放及搬運物品 4 - 1 4.1 人力處理及提舉物品 (圖4.1 – 1 及2) 1. 盡量使用機械設備取代人力處理。 2. 評估人力操作可能帶來的危險,包括對健康造成的潛在危險。 3. 評估安全地處理或搬抬重物所需的人手,並作出相應安排。 4. 向工人講解處理危險物品的潛在危險,以及所應採取的安全措施。 5. 必須教導所有有關人員提舉重物的正確方法。 6. 如要以小組形式合力工作,應選取年齡及體格相若的人員,並向各 組員發出所需號令/訊號,指揮他們工作。 (圖4.1 – 2) 7. 以人力處理物品時,應盡量減輕每批物品的重量,而每批物品的形 狀亦須宜於搬運。當心碎片、尖角、鬆脫的繩索及釘子等。 8. 清除通道上的障礙物及絆腳物。 9. 把貨物安全地堆放和固定於貨車上,以免貨物墮下,傷及途人。 10. 經常使用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例如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