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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暫停向退休公務員支付退休金的政策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公務員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報告
日期 : 200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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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CB(1)296/03-04(03) 號文件 二 零 零 三 年 十 一 月 十 七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暫 停 向 退 休 公 務 員 支 付 退 休 金 的 政 策 目 的 本 文 件 旨 在 載 述 目 前 適 用 於 再 度 受 聘 擔 任 公 職 , 或 受 聘 於 在退休金法例下界定為屬公職服務的補助機構的退休公務員的暫 停支付退休金政策。 背 景 2 . 公 務 員 退 休 金 計 劃 分 為 舊 退 休 金 計 劃 和 新 退 休 金 計 劃 。 一 九八七年七月一日前按可享退休金條款受聘的公務員屬於舊退休 金計劃, 其退休金福利受《退休金條例》(第89 章)所規管。新退休 金計劃適用於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或之後按可享退休金條款受聘 的公務員及在該日前受聘而當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