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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環保樓宇鼓勵措施聯合作業備考第2號-推廣環保及創新的樓宇第二批鼓勵措施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發展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介紹
日期 : 200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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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屋宇署 地政總署 規劃署 聯合作業備考第2 號 推廣環保及創新的樓宇 第二批鼓勵措施 引言 在二零零一年二月發出聯合作業備考第1 號之後,現在再 發出這份屬於同一個系列的第二份聯合作業備考, 以推廣建造 環保及創新的樓宇。有關的目的、適用範圍及申請條件仍然維 持不變。 第二批獲豁免計算入總樓面面積及上蓋面積的環保及創新設施 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 2 . 以下的環保設施如符合某些條件,並由有關人士提出豁免 申請, 則可獲豁免計算入《建築物條例》所訂的總樓面面積及/ 或上蓋面積: ( a ) 非結構預製外牆; ( b ) 工作平台; ( c ) 設有郵箱的郵件派遞室; ( d ) 隔音屏障; 及 ( e ) 非住宅樓宇的公用空中花園。 3 . 有關豁免上述環保設施的準則及條件載於附錄A。由於預 製外牆與幕牆相似; 工作平台則與空調機平台相似, 而隔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