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致辭(三十三)(只有中文)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8-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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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致辭(三十三)(只有中文)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新訂的《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第18A條及第22條的修正案的合併辯論致辭: 主席女士: 涂議員的增訂第18A條 ----------- 涂謹申議員建議增訂第18A條,訂明如果監警會對警方的調查報告的內容及有關會面或證據收集的方式感到滿意,則監警會必須認可警方呈交的調查報告。 在現行的運作上,警監會必會仔細審視警方每一宗「須匯報投訴」所呈交的調查報告,並會在有需要時要求警方提交更多有關的資料或作一些澄清,以助警監會監 察警方是否公平公正地處理和調查有關投訴。警監會在審議後,如果同意投訴的分類,便會通過有關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