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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在公務員事務局開設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職位(首長級職位)掌管公務員紀律秘書處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公務員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通知
日期 : 200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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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在公務員事務局 開設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職位( 首長級職位) 掌管公務員紀律秘書處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議員, 當局建議在公務員事務局開設一個高級 首席行政主任職位(首長級職位), 以推行公務員改革中有關成立公務 員紀律秘書處的建議。 背景 2 . 《1997年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命令》)和根據這項《命令》 而訂定的《公務人員(紀律)規例》(《規例》)訂明公務員紀律處分的 條文和程序。在公務員體制改革下檢討紀律處分機制的目的, 是精簡 《命令》和《規例》內所訂的紀律處分程序, 並確立一個效率與效能 兼備的公務員紀律處分機制, 既能懲處行為不當的公務員和發揮阻嚇 作用, 又符合自然公正的原則。 3 . 本委員會在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五日獲悉公務員體制改革的內 容, 並在同年六月二十一日得悉改革的進展。 現行紀律處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