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政府當局就更換緊急救護車提交的文件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知 |
日期 | : | 2008-10-27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資 料 文 件 立 法 會 保 安 事 務 委 員 會 更 換 緊 急 救 護 車 目 的 本 文 件 旨 在 告 知 委 員 當 局 更 換緊急救護車的計劃, 以及 有關提高救護車可靠程度的建議。 背 景 2. 消防處的責任是接載任何需要得到緊急醫療服務的人士 前往醫院, 並為他們提供所需的院前護理。處方現時的服務 承諾是92.5%的緊急召喚, 能夠在12 分鐘內獲得處理。 3. 在二零零八年首九個月, 消防處共接獲453 195 宗緊急 救護服務召喚, 平均每日接獲1 660 宗召喚。在這段期間, 處方的召達時間表現1為91.9%。 救 護 車 隊 4. 消防處現時約有250 輛救護車, 負責提供緊急救護服 務。這些救護車的平均車齡為8.4 年。有關救護車車齡的詳 細數字載於附件。消防處根據既定的安排維修和更換救護 車, 確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