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10-01-18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财政部网站 时间:2010-01-18 财预[2010]7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从编报2009年度中央部门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情况时起,中央 部门即按照本办法进行核算、统计。中央级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当年未使用的财政拨款,不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统一按本办法关于基本支出结转资金 的规定执行。对事业单位在实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已转入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