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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衛生部:未過復審醫療機構不得繼續進行器官移植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新華社
地區 : 內地
行業 : 醫療
文類 : 新聞稿
日期 : 200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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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衛生部:未過復審醫療機構不得繼續進行器官移植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0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8月7日電(記者 周婷玉)衛生部7日下發通知指出,將于今年8月12日組織有關專家開展人體器官移植項目復核審定工作,未通過復審的醫療機構不得繼續開展人體器官移植工作。 衛生部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委員會復審專家工作組將根據各地上報的初審材料對有關醫療機構的人體器官移植項目進行審核。審核意見經報衛 生部同意後,由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有關規定,對通過復審的醫療機構進行相關診療科目登記,並向社會公布。 衛生部明確,未通過復審的醫療機構不得繼續開展人體器官移植工作,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收回其摘取器官《特許證》,並注銷相關診療科目。對于 未通過復審繼續開展人體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責令其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