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地區 | : | 內地 |
行業 | : | 教育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10-05-23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教学厅函[2010]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大学生 “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32号),对引导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后有序流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高度重 视,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深入挖潜,充分利用教育系统资源,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大学生“村官”的有序流动提供支持和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深造提供更多机会 各有关高校要积极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聘用期 满大学生“村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聘用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年之内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