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加強計劃免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85章)管限的情況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教育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00-11-17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檔號:ED(PS)M/6/00 教育局通告第50/2000號 (前編號為教育統籌局通告第50/2000號) (前編號為教育署行政通告第50/2000號) [注意:本通告應交─ (a) 各資助中學、按位津貼學校、買位學校、設有中學部的特殊學校、實用中學及技能訓練學校的校監及校長─備辦;及 (b) 各私立學校(包括幼稚園)/英基學校協會屬下學校的校監/校長及各組主管─備考。] 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加強計劃免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香港法例第485章)管限的情況 摘要 本通告旨在闡述免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下稱「強積金條例」)的條文管限的背景資料,並訂出一套程序指引,以便按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下稱「英語教師」)加強計劃聘用的教師提出豁免申請時,學校有所依循。本通告應與二零零零年十月三十一日發出有關「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實施後的退休福利安排」的教統局通告第4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