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改善幼稚園的師生比例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教育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03-06-30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檔號: ED(SCH)K/1/84 (14) 教育局通告第26/2003號 (前編號為教育統籌局通告第26/2003號) 改善幼稚園的師生比例 [注意: 本通告應交– 1. 各幼稚園及附設幼稚園班級的學校校監 – 備辦;及 2. 各組主管 – 備考] 摘要 本通告旨在列明由2003/2004學年開始,幼稚園的師生比例將全面提升至1:15的水平。 詳情 2. 為提高幼稚園教育質素及更有效照顧學生個別差異,政府在二零零零年施政報告內宣布由2001/2002學年開始,幼稚園須逐步將師生比例全面提升至1:15。 3. 由2003/2004學年開始,幼稚園在場當值的最少教師人數與在場學生人數的比例,規定為:每15名學生(不足15名當15名計算)須有一位教師在場當值。計算的方法及示例詳列於附件一。 查詢 4. 如有查詢,請與學校發展主任聯絡。 教育統籌局局長 潘忠誠代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