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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收取報名費和註冊費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教育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通告
日期 : 200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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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檔號:EMB(QA/KS)/KE/3/1 教育局通告第 12/2005號 (前编号为教育统筹局通告第12/2005号) 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收取報名費和註冊費 [註:本通告應交—— (a) 各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及附設幼稚園班級的學校校監—— 備辦;以及 (b) 各組主管—— 備考] 摘要 本函旨在向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校監通告,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可按本通告訂明的條件,向學生收取報名費(或入學考試費用)和註冊費。本通告取代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的教育統籌局通告第44/2000號。 詳情 2. 本通告可視為本局常任秘書長的批准書,批准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由即日起,向學生收取下列各類費用: 特定用途費用 核准上限 (a) 報名費 30元 (b) 註冊費 (i) 半日班 660元或每月學費的半數,以較低者為準。 (ii) 全日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