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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新高中學制下的過剩教師五年過渡期安排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教育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通告
日期 : 200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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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1 檔號:EMB(SAS)/ADM/145/06/1(12)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教育統籌局 教育局通告第6/2007號 (前編號為教育統籌局通告第6/2007號) 新高中學制下的過剩教師五年過渡期安排 [註: 本通告應交: (a) 各資助及按位津貼中學(包括特殊學校)的校監、校長及有關的辦學團體—備辦 (b) 各官立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的校長,以及各組主管—備考] 摘要 因實施新高中學制的修訂教師與班級比例,個別學校或會出現過剩教師。本通告旨在通知各學校,為處理該些過剩教師而設的五年過渡期的安排細節。 詳情 涵蓋範圍 2. 於二零零五年五月發表的《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報告書(報告書)訂明可給予學校五年過渡期,讓他們以自然流失的方式,吸納因實施新高中學制的修訂教師與班級比例1而出現的過剩教師。這安排的目的在於透過人手交替,為學校提供穩定的人力資 1 新高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