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教育(豁免)(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令》(第279F章)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教育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07-07-06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檔號:EMB(SCR)15/58/00 Pt. 3 教育局通告第7/2007號 《教育(豁免)(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令》(第279F章) [注意:本通告應交-- (a) 各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校監、校董、校長及教師—— 備辦 (b) 各組主管—— 備考] 摘要 本通告旨在請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註(以下簡稱非正規私校)注意已更新的《教育(豁免)(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令》指引。 詳情 2. 所有非正規私校須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註冊。 3. 在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起實施的《教育(豁免)(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令》(第279F章) (以下簡稱《豁免令》)旨在豁免符合下列規定的非正規私校受到《教育條例》和《教育規例》中某些條文規定管限-- (i) 提供幼兒、幼稚園、小學、中學或專上教育以外的任何教育課程;及 (ii) 並非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