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學校發展與問責架構-下一階段學校的持續完善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教育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08-07-03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檔號:EDB(QA/INS)/ADM/196/1 II 教育局通告第13/2008號 學校發展與問責架構-下一階段學校的持續完善 [註: 本通告應交— (a) 各官立及資助小學、中學和特殊學校(包括按額津貼和直接資助學校)校監及校長— 備辦; (b) 各按照辦學協議參加直接資助計劃的學校—參考;以及 (c) 各組主管—備考。] 摘要 本通告旨在載述自二零零八/零九學年開始,下一階段學校發展與問責架構的修訂實施細則。各小學、中學及特殊學校校長須讓教師知悉本通告內容。 背景 2. 二零零三年開始推行的學校發展與問責架構,強調學校自我評估(自評),這是基於學校是優化教育工作的核心。自評結合校外評核(外評),由具跨校視野的外評隊伍(成員包括其他學校的教師/校長)為學校提供意見及改善建議,讓學校受惠於校外的專業意見。 3. 英國劍橋大學John MacBeath教授業已完成一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