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締造和諧校園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教育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08-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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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檔號:EDB(GD)/20/25/4/0 教育局通告第 18/2008號 締造和諧校園 【註:本通告應交- (a) 各小學、中學及特殊學校校長-備辦; (b) 所有負責訓育/輔導的小學、中學 及特殊學校教師-備辦;以及 (c) 各級主管-備考】 摘要 教育局絕不容忍校園欺凌行為,學校必須正視並採取積極措施確保學生在 校的安全。本通告旨在籲請各學校竭力締造和諧的學校環境,以促進學生學習。 詳情 2. 為 使 學 校 能 更 有 效 推 動 全 校 參 與 訓 育 及輔導的工作, 締造和諧的學校環 境, 以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 請學校參考下列載於本局網頁 (http://www.edb.gov.hk)的有關資料,而我們亦會不時因應情況更新資料內容: (a) 「全校參與訓育及輔導工作」 [本局向學生及家長提供的服務 > 服務 > 學生訓育及輔導服務>理念與 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