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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二零一零至一一年度財政預算資助學校非經常津貼申請:校舍修葺/改建工程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教育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通告
日期 : 20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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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檔號:EDB(SD/CT)F&A/45/5/03/1 教育局通函第 60/2009 號 分發名單 : 各資助學校校監 二零一零至一一年度財政預算 資助學校非經常津貼申請:校舍修葺/改建工程 摘要 本通函邀請各資助學校申請二零一零至一一財政年度校舍修葺/改 建工程的非經常津貼。 詳情 2. 各資助學校校監如擬申請非經常津貼,以進行不少於8,000元(中 學)/3,000元(小學及特殊學校)的校舍修葺/改建工程,並將有關項目列入 二零一零至一一年度的預算內,請填寫夾附的校舍修葺/改建工程申請表 格一式三份,最遲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交回所屬地區學校發展組。請注 意除非校方能提供合理的解釋,否則遲交的申請恕不受理。 3. 為方便草擬二零一零至一一年度的預算,學校在填寫及呈交有關的 申請表格時,必須依照指引(附錄I)的規定辦理。亦請注意: (a) 附錄II適用於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