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二零零九年中六收生程序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教育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09-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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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檔號:EDB(SCH)S/46/09 教育局通函第43/2009號 分發名單: 各中學(包括夜中學) 副本送:各組主管 —— 備考 校監/校長 二??九?中?收生程序 摘要 本通函旨在公布二??九?中?收生程序,包括就接受其他中國 語文科的考試資?的修訂安排。請各校長把本通函交有關教師細閱。 詳情 2. 中?收生程序(以下簡稱「收生程序」)在官?、資助及按位津 貼中學實施,目的是協助合資格的學生盡?在原校升?中?,及避免 因部分學生同時在幾間學校註冊而?費中?學位。教育局決定二?? 九?的收生程序會沿用二??八?的五階段收生模式。然而,因應在 收生程序中接納其他中國語文科的考試資?的安排,中?收生程序需 作出輕微修訂。有關詳情?下文。 分五個階段的收生程序 3.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