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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為政府部門僱員作出的強制性公積金安排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公務員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規章
日期 : 200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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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以供參閱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為政府部門僱員作出的強制性公積金安排 目的 政府須為那些將會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 條例》( 第485 章)規管的政府部門僱員作出強積金安排。本文件旨 在載述有關安排, 供議員參考。 背景 2 . 《強積金條例》規定, 當全港性強積金制度於本年十二月實 施時, 除了若干例外情況外, 所有僱主必須安排那些不獲《強積金 條例》豁免的僱員成為一個註冊的強積金計劃的成員, 以及為他們 向該計劃供款。具體來說, 僱主須為其僱員向一個註冊的強積金計 劃供款, 並為僱員安排把僱員的強制性供款, 存入他們在該計劃的 戶口。 《強積金條例》的適用範圍 3 . 根據《強積金條例》的規定, 所有不獲《強積金條例》豁免 及在僱傭合約下受僱不少於60日的政府部門僱員, 均須加入強積金 計劃。我們估計到了本年十二月, 大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