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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規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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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 A. 引言 1. 目的 1.1. 本守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編製,旨在協助僱傭雙方自我規管,以消除僱傭範疇中的歧視措施和行為,並促進人人無分性傾向而享有平等的就業機會,以及重申政府對消除一切形式歧視的承諾。這個承諾建基於以下信念- • 人人皆生而平等,並擁有與生俱來的天賦權利在生活的各方面享有平等機會,無分性傾向或任何其他身分。這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基本法》和《人權法案》的基本原則; • 人人皆有權享有公平合理的工作條件,按工作表現而獲得應有的報酬,享有平等的競爭機會去獲得棲身之所,並有同等權利享用各種設施。基於性傾向而剝奪他們這些權利,就如其他形式的歧視一樣,在道德上是錯誤的,而且是不合理的; • 不同性傾向的人士都必須履行所有作為公民的一般義務和責任,並且跟其他人一樣,以同樣的方式為社會作出同樣程度的貢獻。他們都應該享有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