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建築工地安全實務手冊2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發展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規章 |
日期 | : | 2001-09-01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第1 章 僱主、僱員及安全人員的職責 1 - 1 1.1 僱主 1. 制定關乎全體員工的工作安全與健康政策。 2. 為僱員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並保護其他可能受工程影響的人 士。 3. 向僱員提供足夠及適當的資料、指示、訓練和督導。 4. 制定有關安全與健康的標準和程序。 5. 委派專人負責,確保安全與健康政策得以全面落實,而各有關人等 亦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與健康的標準、指示和程序。 6. 為僱員提供足夠及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 第1 章 僱主、僱員及安全人員的職責 1 - 2 1.2 僱員 1. 熟悉安全政策以及法例和工程合約、《建築地盤安全手冊》、《建築 工地安全實務手冊》等文件所訂明的安全與健康規定,以及與僱員 工作有關的其他安全與健康的標準、指示和程序,並與僱主合作, 共同執行上述政策和遵行安全規定,以免發生意外。 2. 時刻以安全的方式工作,並顧及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