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選舉委員會(提名所需的選舉按金及簽署人)規例》 《2001年立法會(提名所需的選舉按金及簽署人)(修訂)規例》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規章 |
日期 | : | 2001-10-11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選舉委員會(提名所需的選舉按金及簽署人)規例》 《2001年立法會(提名所需的選舉按金及簽署人)(修訂)規例》 檔號:CAB C5/7/3 & C1/30/11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條例》(第542章) 《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 《選舉委員會(提名所需的選舉按金及簽署人)規例》 《2001年立法會(提名所需的選舉按金及簽署人) (修訂)規例》 引言 在二零零一年十月九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 (a)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第46條,制定《選舉委員會(提名所需的選舉按金及簽署人)規例》;以及 (b) 根據《立法會條例》(第542章)第82條,制定《2001年立法會(提名所需的選舉按金及簽署人)(修訂)規例》。 背景和論據 一般背景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