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2001年選舉管理委員會(登記)(功能界別選民)(界別分組投票人)(選舉委員會委員)(立法會)(修訂)規例》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規章 |
日期 | : | 2001-10-03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2001年選舉管理委員會(登記)(功能界別選民)(界別分組投票人)(選舉委員會委員)(立法會)(修訂)規例》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第541章) 《2001年選舉管理委員會(登記)(功能界別選民) (界別分組投票人)(選舉委員會委員)(立法會)(修訂)規例》 引言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七日,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制定了《2001年選舉管理委員會(登記)(功能界別選民)(界別分組投票人)(選舉委員會委員) (立法會)(修訂)規例》(“修訂規例”),以便修訂《選舉管理委員會(登記)(功能界別選民)(界別分組投票人)(選舉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規 例》(“主體規例”)。修訂規例就界別分組投票人及選舉委員會委員的登記的詳細安排,以及界別分組及選舉委員會登記冊和遭剔除者名單的發表,訂定條文,以 配合《行政長官選舉條例》(“有關條例”)的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