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名稱 | : |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在香港電台第三台播出的「給香港的信」的中文譯本全文(六月二十五日) |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 地區 | : | 香港 |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 文類 | : | 演講辭 |
| 日期 | : | 2000-06-25 |
| 網址 | : | |
| 文章預覽 | : | 保安局局長「給香港的信」 ************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香港電台第三台播出的「給香港的信」的中文譯本全文: 親愛的瑪琍亞: 相信你仍記得一年前我寫信給你,談及當時在香港引起激烈爭論的居留權問題。時光飛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二十二(四)條及二十四(二)(三)條作出解釋至今剛好一年。在這段日子我們實現了甚麼?我們今日在這問題的立場又如何呢? 讓我們看看今天的情況。雖然人大常委會已作出解釋,但這並沒有妨礙聲稱有居留權的人士向法庭提出訟訴。截至現時為止,不少於八千名內地人士(包括非法 入境者及訪客,大部分為後者)已向入境事務處聲稱在港有居留權。同時,為數多達六千五百名的內地人士亦已因入境處拒絕接納其享有居留權的聲稱而申請司法覆 核。因此,儘管人大常委會已作出解釋,有關人士仍然可大興訴訟,透過我們的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