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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出席「《基本法》頒布十四周年」座談會的演辭全文(三月十五日)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政制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演講辭
日期 : 200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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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出席「《基本法》頒布十四周年」座談會演辭全文 ********************************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三月十五日)出席「《基本法》頒布十四周年」座談會的演辭全文(只有中文) 梁先生、李主任、陳主任、各位內地和香港的法律專家、各位嘉賓、朋友: 我們很感謝「一國兩制研究中心」安排今天的座談會,讓我們可以在香港與內地的法律專家,共同紀念《基本法》頒布十四周年,同時就《基本法》有關問題交流,這是個難得的機會。 我希望跟大家談談三方面的觀點與看法。第一,是《基本法》的實施;第二,是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第三,是《基本法》的推廣。 經過十多年過渡期的準備與安排,《基本法》在九七年七月一日在香港實施,為香港解決了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 因為我們有《基本法》,在回歸以後,香港可以繼續沿用原有的制度。也因為有《基本法》,我們可以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