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民政事務局局長林煥光在立法會會議上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2001年扣押入息令(修 訂)條例草案》致辭全文 (七月四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民政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演講辭 |
日期 | : | 2001-07-04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2001年扣押入息令(修訂)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 ********************************* 以下為民政事務局局長林煥光今日(七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2001年扣押入息令(修訂)條例草案》致辭全文: 主席,我動議修正第2、3及4條,修正案內容已載列於發送各位委員的文件內。 修正案的內容只是一些技術性的修正。修正的目的,除了更正一些文書上的錯誤外,是授權法院在決定是否發出扣押入息令前,可以考慮贍養費支付人履行合理 的經濟責任或支付贍養費的「紀錄及行為」,代替原來條例草案建議只是考慮他在這方面的「紀錄」,或只是這方面的「行為」。 這項修正是應法案委員會所提出的建議而作出的,並已獲得法案委員會的支持。謝謝主席。 完 二○○一年七月四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