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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民政事務局局長就議員議案「放寬法律援助申請資格」首次發言的致辭全文(二月十一日)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民政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演講辭
日期 : 200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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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民政事務局局長就議員議案「放寬法律援助申請資格」首次發言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為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今日(二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議員議案「放寬法律援助申請資格」首次發言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   我感謝梁美芬議員今天提出這項議案。   法律援助的政策目標,是確保有充分理據在本港法庭提出訴訟或抗辯的人士,不會因為欠缺經濟能力而不能採取法律行動。   申請民事法律援助的人,必須同時通過「經濟審查」及「案情審查」,才符合獲得法律援助的資格。   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的資源來自公帑,必須確保有限資源用於協助需要優先援助的申請人。所以,法律援助署在考慮審批法援時,會進行經濟狀況審查,目的是分辨出應該以公帑資助的服務對象。   民政事務局及法律援助署會定期檢討法律援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