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民政事務局局長動議二讀《2009年村代表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五月二十七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民政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演講辭 |
日期 | : | 2009-05-27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民政事務局局長動議二讀《2009年村代表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為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二讀《2009年村代表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時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二讀《2009年村代表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 《村代表選舉條例》在二○○三年二月制定,為村代表選舉奠下法律基礎,確保選舉在公開、公平和公正情況下進行,並符合《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和《性別歧視 條例》的規定。在《村代表選舉條例》生效後,已分別於二○○三年及二○○七年舉行了兩屆鄉村一般選舉。現時,所有村代表均依照法例由選舉產生。 在二○○七至○八年度的《施政綱領》中,我們承諾會根據首兩屆村代表選舉的經驗,檢討和改善鄉村選舉的安排,並為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