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在立法會會議上於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2000年保安及護衞服務(修訂)條例草案》致辭全文(四月十二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演講辭 |
日期 | : | 2000-04-12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修正《2000年保安及護缳服務(修訂)條例草案》(只有中文) *********************************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今日(四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於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2000年保安及護缳服務(修訂)條例草案》致辭全文: 主席: 我動議修正草案第17及18條(即建議的條例第24及24A條),修正案內容已載列於發送各委員的文件內,有關的建議修訂均屬技術性。對建議的第 24A條的修訂,旨在使條文充分反映政策原意,即清列明在持牌人提出更改牌照條件申請後,而保安及護缳業管理委員會就該申請作出決定前,委員會可藉發出 書面通知而暫時更改牌照的條件。而有關對建議的第24條所作的修訂,是因應就第24A條的修改而作出的相關修訂,旨在使該兩條條文字眼一致。 主席,我謹動議作出上述修訂,希望委員予以支持通過。謝謝。 完 二○○○年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