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在立法會會議上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1999年危險藥物、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及警隊(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六月二十七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演講辭 |
日期 | : | 2000-06-27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1999年危險藥物、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及警隊(修訂)條例草案(只有中文) **********************************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1999年危險藥物、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及警隊(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 我動議二讀新訂的第5A和7A條,有關內容已載列於發送給各委員的文件內。 新訂的第5A條對《警隊條例》作出技術性的修訂。由於草案建議在《警隊條例》加入附表1A,原來的附表需改稱為附表1。 新訂的第7A條就《警隊條例》加入新的附表,以列出指明為「嚴重的可逮捕罪行」,而其最長監禁刑期少於7年的罪行。建議附表包括六項性罪行或暴力罪行。 主席,我希望委員支持這些新訂的修正案條文。多謝。 完 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