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00年危險品(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十一月一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演講辭 |
日期 | : | 2000-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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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2000年危險品(修訂)條例草案》 **********************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今日(十一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00年危險品(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二讀《2000年危險品(修訂)條例草案》。本條例草案旨在改善對危險品所訂的管制,使香港的管制制度和國際標準看齊,並且更能切合本港現時 的需要。我們的政策目的,就是要更有效地管制各類危險品,全面加強保障公眾安全,但同時亦要顧及業界的經營方式,以利國際貿易。 《危險品條例》訂明對危險品在陸上及海上的管制措施,並把約400種危險品,按它們的特性,分為十大類,例如屬第一類的爆炸品、第三類的腐蝕品和第五 類的易燃物品等。條例在一九五六年制定時,國際間仍然未有就危險品的分類、標籤、包裝等事宜設立通用的標準。其後數十年來,根據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轄 下的危險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