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在立法會會議就《公安條例》的政府議案的致辭全文(十二月二十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演講辭 |
日期 | : | 2000-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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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致辭全文(只發中文)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今日(十二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就《公安條例》的政府議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 我謹依照議程,提出我名下的議案。 近數月來,社會上不單就《公安條例》是否惡法及應否保留有很大爭議,也就我提出在立法會辯論《公安條例》有不少意見。所以,我想首先解釋我提出辯論的 議案的原因;這個辯論的背景及必要性;然後再解釋《公安條例》規管公眾集會及遊行的條文,及對要求修改的人士提出的建議作出回應。 政府提出動議提《公安條例》應予以保留是否漠視民意? ————————————————————————— 我提出辯論的議案的全文是: 「本會認為現行《公安條例》內有關處理公眾集會及公眾遊行的條文,在保護個人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的權利及保障社會大眾的利益之間,取得適當平衡,有關的條文有需要予以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