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在立法會會議上就《2001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致辭的全文(四)(六月二十七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演講辭 |
日期 | : | 2001-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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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致辭全文(四)(只發中文稿)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於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時就《200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致辭的全文: 主席,我只想很簡單地重申政府的立場,我們認為將指明測試的程序納入附屬法例的而且確是欠靈活性及繁複,基因測試程序只是技術性的行政安排,以憲報公告形式頒布較為恰當,亦足以讓受影響人士了解程序及遵照行事。以立法方式處理欠靈活性,亦會令條例無必要地變得繁複。 以憲報公告行政程序,亦有先例可援,居權證的申請程序,也是在憲報刊登的。除此之外,以憲報公告而非附屬法例形式頒布的行政程序,為數不少,包括- * 據《電影檢查條例》所頒佈的《有關電影檢查的檢查員指引》; * 據《電子交易條例》所頒佈的《申請許可所須的詳請及文件》;及 * 據《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所頒佈之工作守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