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就《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日本)令》動議的決議案致辭(三月十一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演講辭 |
日期 | : | 2009-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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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就《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日本)令》動議的決議案致辭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三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日本)令》動議的決議案致辭: 主席: 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有關制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日本)令》的決議案。 我剛才動議制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印度尼西亞)令》的決議案時,已解釋香港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簽訂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雙邊協定的目的和重要性,以及透過制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命令,以實施有關雙邊協定的程序安排。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根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制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日本)令》,實施香港與日本之間就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所簽訂 的雙邊協定。該命令對《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部分條文作出有限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