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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廢除《2000年在指定團體之間分配的委員數目(選舉委員會)(立法會)令》動議」的發言全文(三月一日)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政制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演講辭
日期 : 200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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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立法會選委會指定團體之間分配的委員數目(只發中文) ***********************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廢除《2000年在指定團體之間分配的委員數目(選舉委員會)(立法會)令》動議」的發言全文: 主席: 《立法會條例》附表2第2(2)條列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在六個宗教團體之間,分配宗教界界別分組的40個選舉委員會委員席位。 我們透過六宗教領袖座談會,在諮詢該六個團體後,制訂了《2000年在指定團體之間分配的委員數目(選舉委員會)(立法會)令》。這項附屬條例反映了該六 個團體就席位的分配辦法所達成的共識。在此我簡略介紹他們怎樣達成這個共識,以解答劉議員的疑問。宗教界界別分組有六個團體,共四十席,開始時每個團體各 分配六席,共三十六席,剩下四席,他們是以抽籤的方式決定如何在六個團體中分配這四席,所以基本上他們各有六......